各两代会专门委员会、分工会、文体协会:
校工会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工会各级组织及全体会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武职工【2010】5号)要求,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2016年度分工会年度考核工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依法治校,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武职工[2008]2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
请各分工会在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武职工【2010】5号)的标准从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师德建设、送温暖工程、校园文化五个方面,做好2016年度分工会工作考核工作,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自查考核表》详见附件一,于2016年12月3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183339621@qq.com,校工会将于元月组织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根据分工会自评分(20%)+校工会评分(40%)+校考核小组评分(40%)的标准,三方评定合计得分确定今年分工会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排在前六名的分工会为年度考核优秀,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工会,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 年初没有交工作计划或年终没有交总结的;
2. 有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
3. 有会员因违纪违规受到上级机关处分的。
二、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一)评选范围
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等。
工会积极分子:学校工会会员。
(二)表彰名额
1. 优秀工会干部
不超过工会干部总额的30%;
2. 工会积极分子
1)分工会:不超过所属分工会会员总数的10%,全校整体考虑。
2)切实开展了活动的教职工文体协会可推荐1-2名。
各分工会指标分配如下:
分工会名称 | 会员人数 | 分工会干部 | 优秀干部 | 积极分子 |
电信学院 | 84 | 7 | 2 | 8 |
机电学院 | 89 | 6 | 2 | 9 |
商学院 | 81 | 6 | 2 | 8 |
计算机学院 | 69 | 5 | 2 | 7 |
建筑学院 | 43 | 5 | 2 | 4 |
外语外贸学院 | 78 | 5 | 2 | 8 |
纺服学院 | 49 | 5 | 2 | 5 |
艺术学院 | 32 | 5 | 2 | 3 |
旅游学院 | 53 | 5 | 2 | 5 |
生物学院 | 44 | 6 | 2 | 4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30 | 6 | 2 | 3 |
马院 | 26 | 3 | ||
轻工学院 | 53 | 5 | 2 | 5 |
机关一分工会 | 131 | 7 | 2 | 13 |
机关二分工会 | 110 | 10 | 3 | 11 |
后勤服务中心 | 27 | 5 | 2 | 3 |
合计 | 31 | 99 |
(三)评选条件
1.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热心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任务,分管工作成效显著;
2)认真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和参与、建设、教育职能。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会员的支持和信赖;
3)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在师德师风建设、文明创建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4)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热心为群众服务。
2.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作与活动,表现突出;
3)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学校和工会工作,积极为学校和工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爱岗敬业,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5)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3. 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坚持实事求是。
2)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各专门委员会、各分工会、切实开展了活动的教职工文体协会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单位党政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按名额要求民主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在部门内进行3天公示。
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分工会所属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的12月30日17:00前报送校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协会评选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极积分子名单同日上报。校工会组织考评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对优秀个人进行评议。
4)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名单和材料视作弃权。
4. 表彰和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条件和程序,保证质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增强透明度。通过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附件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自查考核表》
附件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