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暨评选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8浏览次数:655

各两代会专门委员会、分工会、文体协会:

校工会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上级工会及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工会各级组织及全体会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根据《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武职工【2010】5号)要求,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2016年度分工会年度考核工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依法治校,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武职工[2008]2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评选表彰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

请各分工会在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武职工【2010】5号)的标准从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师德建设、送温暖工程、校园文化五个方面,做好2016年度分工会工作考核工作,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自查考核表》详见附件一,于2016年12月30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183339621@qq.com,校工会将于元月组织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根据分工会自评分(20%)+校工会评分(40%)+校考核小组评分(40%)的标准,三方评定合计得分确定今年分工会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排在前六名的分工会为年度考核优秀,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工会,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 年初没有交工作计划或年终没有交总结的;

2. 有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

3. 有会员因违纪违规受到上级机关处分的。

二、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一)评选范围

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等。

工会积极分子:学校工会会员。

(二)表彰名额

1. 优秀工会干部

不超过工会干部总额的30%;

2. 工会积极分子

1)分工会:不超过所属分工会会员总数的10%,全校整体考虑。

2)切实开展了活动的教职工文体协会可推荐1-2名。

 

 

 

 

 

 

 

各分工会指标分配如下:

分工会名称

会员人数

分工会干部
人数

优秀干部
指标

积极分子
指标

电信学院

84

7

2

8

机电学院

89

6

2

9

商学院

81

6

2

8

计算机学院

69

5

2

7

建筑学院

43

5

2

4

外语外贸学院

78

5

2

8

纺服学院

49

5

2

5

艺术学院

32

5

2

3

旅游学院

53

5

2

5

生物学院

44

6

2

4

文化与传媒学院

30

6

2

3

马院

26

3

轻工学院

53

5

2

5

机关一分工会

131

7

2

13

机关二分工会

110

10

3

11

后勤服务中心

27

5

2

3

合计

   

31

99

(三)评选条件

1.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热心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任务,分管工作成效显著;

2)认真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和参与、建设、教育职能。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会员的支持和信赖;

3)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在师德师风建设、文明创建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4)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热心为群众服务。

2.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作与活动,表现突出;

3)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学校和工会工作,积极为学校和工会的发展献计献策,爱岗敬业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5自觉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3. 评选原则及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坚持实事求是。

2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各专门委员会、各分工会、切实开展了活动的教职工文体协会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单位党政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按名额要求民主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在部门内进行3天公示。

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分工会所属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的12月30日17:00前报送校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协会评选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极积分子名单同日上报。校工会组织考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对优秀个人进行评议

4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名单和材料视作弃权。

4. 表彰和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条件和程序,保证质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增强透明度。通过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附件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自查考核表》

附件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自查考核表.docx

附件2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