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690

      为建立健全工会评优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及全体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基层工会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组

  长: 工会主席

副组长: 工会常务副主席

  员: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

二、评选周期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每二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工会工作优秀个人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分工会:全校评选6个工会工作先进分工会。

2.先进工会小组:全校评选19个工会工作先进工会小组。

3.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干部名额不超过工会干部总数的30%。参评对象为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教职工文体协会负责人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等工会干部。

4.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不超过工会会员总数的10%,全校整体考虑。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会的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支持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报道,档案资料完备。会员按期足额缴纳会费,工会经费开支合规合理。

3.认真履行教代会工作职责,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校院两级民主管理和监督。

4.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开展“爱岗敬业”劳动竞赛活动,为本单位的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5.主动关心职工,及时慰问伤、病、住院教职工和困难教职工。协调化解会员之间出现的纠纷与矛盾。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6.积极参加校工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到位率);积极主动承办校工会主办的活动(次数),效果良好;组织本分工会(工会小组)自主开展活动(次数)。

7.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方案,会员参与率高,活动效果好,部门文明风尚浓。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热心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任务,分管工作成绩显著。

2.认真履行工会维权基本职责和参与、建设、教育职能。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注重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会员的支持和信赖。

3.在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凝聚力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明显。

4.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作与活动,为工会的发展建言献策,表现突出。

3.热心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热爱本职工作 ,全年工作中无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整个评选工作自始至终要在分工会所属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坚持实事求是。

2.先进分工会(先进工会小组)采取自主申报、校工会评比的办法确定。首先由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客观、全面地总结两年来的工作,并填写先进分工会推荐登记表,撰写300字以内专题材料。

3.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工会小组、分工会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评选条件,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单位党政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按名额要求民主推荐候选人,并填写优秀个人登记表,撰写200字以内典型事迹材料;分工会对推荐人选进行3天公示。

4. 校工会召开评选工作组会议进行评选,确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由校工会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不超过500元的奖品(奖金)。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工会,不参加“先进分工会”评选:

1)有两次不组织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分工会。

2)年终不上交书面总结的分工会。

3)不能按时足额上缴会费的分工会。

6.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名单和材料视作弃权。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