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15-2016年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2浏览次数:65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学校教职工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意识,使教职员工成为学生最尊敬、最知心、最可亲的良师益友,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营造文明向上的校园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7月

二、主办单位

校工会、学工部(团委)

三、评选范围

2015至2016年度在岗的专任教师(含外聘教师)、辅导员、双肩挑教师及教学辅助与后勤服务人员。

四、评选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服务热情、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2.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尊重、关心、爱护学生,把“对得起学生”的学生观贯穿于教学和服务的全过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突出,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和特色。课堂教学水平高,班级反映好,学生评价高。

4.关注学生发展,参与、指导学生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受学生喜爱和欢迎,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五、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选(6月6日-17日)

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负责组织所在班级推选活动,利用班会期间,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班级推荐1-2名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时兼顾各种候选类型),并客观评价每位教职工。由班长负责统计每位老师的得票率情况,如实填写《**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班级推选情况表》(附件1),最后将投票结果于6月14日前报至学院分团委书记处。

分团委书记汇总本学院学生班级推选结果后在6月17日前报校团委,校团委将全校推选情况汇总后,以被推选的教师工作关系隶属的学院(部)为单位将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或教学实施单位(体育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等)参与校级推选。

(二)复核推选(6月20日-24日)

各学院分团委书记负责组建评选委员会(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班级学生代表组成),依照评选条件,根据事迹材料进行评议和民主投票,从中推选出2至4名教职工作为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评选过程及结果及时报各分工会、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审议后,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报校团委汇总。

体育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组建评选委员会(建议由这些部门的办公室落实相关工作),从学生推选的名单中,在充分听取该教师上课单位意见的前提下,按分配名额民主推荐校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报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填写《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民主推选方案由部门自定。

各学院(部)校级候选人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推荐名额

部门

推荐名额

电信学院

4

建筑学院

3

机电学院

4

外语学院

4

商学院

4

纺服学院

3

计算机学院

4

艺术学院

2

旅游学院

3

生物学院

3

文化传媒学院

2

轻工学院

3

体育工作部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合计

43

备注

国际学院根据学生推选情况申报

各学院(部)在6月24日前将上述复核评审结果报校团委办公室汇总,报送材料包括:校级候选人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五寸生活照一张(电子档)以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纸质档)。各学院(部)可同时利用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供师生充分了解参选老师情况。各学院(部)其他经由学生班级提名但是未获校级推荐资格的教职工认定为**学院(部)“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三)网络票选(6月25日-30日)

校团委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微信平台开辟第四届“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投票系统,全校学生均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校级评审(7月1日-5日)

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由校工会、学工处、校团委(学生会)、宣传部、教务处、质管处、人事处、监审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部)推选情况并参考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综合审查评议,产生30名第四届“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获奖者,其余校级候选人作为第四届“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提名奖获得者。

(五)答谢表彰(7月6日-9日)

各单位对学生评出的“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即为各单位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由校学生会联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自主创意答谢全校推选出的“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表达对老师们教书育人工作的敬意。

党委宣传部、工会、校团委择期对第四届“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获奖者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展版等方式对“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六、有关要求

1.“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是学校加强师德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评选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与校团委齐云霞老师(电话:87766869)联系。

2.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候选人推荐等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确保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选出自己最喜爱的教师,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管理、增进爱校荣校意识的过程。

                                                                                校工会学工部(团委)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