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5浏览次数:652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以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校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纪检监察和工会进行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教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2.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原则。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度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原则。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决策的透明度。

4.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利于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5.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范围要适当,程序要规范,注重工作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力求做到真实、公平、公正,以维护校务公开的严肃性。力求做到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公开及时,有利于教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

6.坚持勤政廉洁的原则。校务公开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暂时不宜公布的事项外,凡是与学校管理、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师生员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都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

(一)根据不同内容在不同范围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1.基本校情公开。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及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等。

2.学校经费的收入、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财务年度预、决算;财政拨款,各项正常收费,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补助,社会及个人捐款捐物的接受和使用;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教学、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二级院(系)划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经济收入的部门年终分配及提成情况,后勤实体中学校资产的经营情况等;资助贫困学生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开。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装修等项目的方案和招投标情况以及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决算情况及审计结论;大宗物资、教学及科研、医疗、办公等仪器设备、教材、图书以及学生用课桌、椅、床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中标情况、购买验收、结算情况;重大或批量物资报废处理情况;学校流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4.干部人事工作情况。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主要包括:

(1)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和改革方案;

(2)干部任免情况、各岗位人员的聘用、岗位聘用工作的过程与结果、校内外各类人员调动情况等;

(3)年度考核的要求、办法和结果;

(4)工资调整方案及实施情况;

(5)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教职工晋职晋级情况;

(6)评选校内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项、条件、程序和结果。享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人选,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选拔和考核结果;

(7)职务、职称评聘的名额、条件、操作程序和评聘结果,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8)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和到企业培训、挂职锻炼人员的选派条件、办法、程序、项目和结果。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的住房、用车的使用,公款出国、公务接待开支情况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情况,

6.涉及教职工有关切身利益的事项。工资调整,教职工各类津贴发放办法,各种福利政策和执行情况,教职工住房分配及调整方案、医疗改革方案、科研成果、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等。

7.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必须公开或应广大教职工要求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二)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对各类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批准文号、程序、时间及代收代办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招生、就业事务公开。包括招生、毕业生政策和年度招生、毕业生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类招生规定、生源、招生章程、录取程序和办法、录取结果及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监督举报电话。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贷款额度等申请、发放办法及发放情况,特困补助的评定办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信息等制度、办法及执行情况;学生评优评先、奖惩等。

4.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法律、法规赋予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教代会主席团会议、代表团团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会议通报形式。建立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学校通过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全校教工大会、教代会代表团长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协商学校有关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公文形式。通过各种文件、报告、公告、通报、通知、会议纪要、简讯等文件形式公开校务。

4.媒体发布形式。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简报、简讯和宣传橱窗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 。设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公告栏”,由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集中、及时公布学校各项应予公开的事项。

5.沟通形式。进一步完善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校务公开渠道,加强沟通。

6.书面送达形式。以通知书、家长信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或其家长公开有关校务事宜。

7.其他形式。要通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工会设立职工意见信箱,公布监督小组投诉电话、加强基层分工会的作用等措施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并将整改落实的情况予以反馈或公布。

8.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精神,认真及时做好应公开事项的公示或解释工作。

五.校务公开的工作程序

校务公开的程序原则上应包括确定内容、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程序,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

1.部门常规性工作范围内需要公开的内容,由所属部门将公开的事项送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集中、统一进行公布。
2.学校全局性工作范围内需要公开的内容,由有关部门将具体内容送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开。
3.凡属学校全局性重要工作内容,必须经过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公开。
4.征询意见。校务公开后,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对反映强烈、大多数师生员工不满意的事项必须认真研究、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以确保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5.建立校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及处理结果等有关资料,应由具体承办部门整理存档,重大事项应复印一套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校务公开的时间。改革发展规划、计划、决策、方案等在实施前公开;结果等总结性内容在事后公开;过程等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六.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要求

1.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和工会进行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2.成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党办、校办、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校产与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与建设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领导小组的职责:研究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办法,进行指导和协调,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情况。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由党办、校办、工会、纪检监察负责,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电话8776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