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5浏览次数:68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工会的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开创学校工会工作新局面,切实把分工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工会基层组织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教职工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1.考核内容

      按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师德建设、送温暖工程、校园文化活动情况五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值是:组织建设20分、民主管理20分、师德建设20分、送温暖工程20分、校园文化活动情况20分。

      2.考核时间

      各分工会于每年年底前自评,并将书面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校工会在每年12月底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

      分工会自评分(20%)+校工会评分(40%)+校考核小组评分(40%)

     (1)各分工会严格参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考核自评表》要求和内容,对照考核标准自评,并将自评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100分*20%)

     (2)校工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40%)

      第一、按时交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10分,迟交扣3分)

      第二、工会干部按时参加工会的会议情况。(按要求参加者10分,缺席一次扣2分,替代者扣0.5分)

      第三、按要求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5分,缺一次扣2分)

      第四、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全校性大型活动参与面的情况。(根据参与面的100%、90%、80%,分别为15分、10分、8分。各项活动参与面的总分取平均值)

      第五、分工会自主开展活动及承办学校工会活动情况。(每次1.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第六、按时报送校工会各种材料情况(含缴纳工会会费)。(全部按时上交10分,迟交一次扣0.5分,未交一次2分)

      第七、参加工会活动获奖情况。(获校级比赛第一名10分,第二名、第三名9分,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8分,组织奖7分,取每次活动获奖情况总分的平均值;校先进集体加3分,上级工会组织活动个人获奖2分,集体获奖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第八、宣传报道情况。(为校工会网页、校报及<武职教工>投稿每篇1分,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工会理论、研究方面的文章,每篇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3)分工会考核工作组对照《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表》,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考核组成员投票,评定得分。(100分*40%)

在分工会考核工作组会议上,根据三方评定合计得分确定分工会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4.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排在前六名的分工会为年度考核优秀;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优秀的分工会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工会,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年初不上交书面工作计划,年终不上交书面总结的分工会;

     (2)有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的分工会(不含协会主办和承办的活动);

     (3)在6月底和12月底不能足额上缴会费的分工会。

      6.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